上诉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二审开庭 将择期宣判

搜狐娱乐讯 2023年7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

据悉,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并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之后,被告人吴亦凡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在开庭前依照相关规定通知了加拿大驻华大使馆。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吴亦凡的各项诉讼权利。据悉,本案二审结果将依法择期宣判。

吴亦凡事件时间线如下:

2020年

12月25日22时许:冯某(女,28岁,时任吴亦凡执行经纪人)以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女,18岁)到吴亦凡(男,30岁)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

12月6日0时-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某竹酒后在吴亦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性关系。

12月8日:吴亦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元用于网络购物。

2020年12月8日-2021年4月:吴亦凡与都某竹保持微信联系。

2021年

6月: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

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牟取利益,联系都某竹,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

7月14日:朝阳警方接到吴亦凡母亲吴某报警,称遭到都某竹敲诈勒索。

7月1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男,23岁)被抓获。经查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诏看到都某竹和吴亦凡的网络炒作信息后,遂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刘某迢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31日:吴亦凡(男,30岁,加拿大籍) 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8月1日:吴亦凡和吴亦凡工作室的微博均被注销。

8月2日:微博管理员发布公告,针对涉明星吴亦凡案件相关不当言论,微博新增解散违规群聊133个禁言和永久关闭账号503个;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均就该事件发声,呼吁相关行业工作者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8月16日:北京朝阳检察院通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亦凡批准逮捕。

2022年

6月10日:该案一审开庭。

11月25日:该案一审宣判。

2023年

7月25日:该案二审开庭,择期宣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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