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河南互联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800188.net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据财政部官网10月25日消息,1—9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059亿元,同比下降2.2%。其中,全国税收收入131715亿元,同比下降5.3%;非税收入31344亿元,同比增长13.5…

评级: 0.00   票: 0   传出命中: 10   传入命中: 0   收藏 夹: 0  

Related Articles (4)

关键词文章

  • 印花税变了!?国家宣布!关于取消印花税按次认定的通知,附印花税申报简并... 印花税虽小,但是变化可不小! 重点一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颁布,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 2、印花税申报简并自2021年6月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颁布,...
  • 有了《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居委会”再乱收"垃圾处理费"就难了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些"居委会"经常向居民收取的所谓"垃圾处理费",就是"非税收入"。 有了《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政府部门,或者冒充政府的非政府组织,例如,居委会,再乱收"垃圾处理费"就难了。 要收费,得有政府的《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没有《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就是“乱收费”,以各种借口,打着各种旗号收费的人就是“骗子”。 面对"骗子",不见义勇为,不正当防卫,不报警,不举报,就便宜他们了。如连"骗子"都理直气壮了,说明社会有问题了,有问题就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政府解决,也可以人民群众自己解决。归根到底,人民群众才是维护自身正当权利的"第一责任人"。"怒其不争哀其不幸"不应该属于人民群众。 有了《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居委会”再乱收"垃圾处理费"就难了。因为他们不仅要向居民出具《缴款书》,还因像"垃圾处理费"这样的"非税收入"都被要求到银行缴费,他们就接触不到"现金"了,想通过接触"现金"“捞钱”的机会就没有了。 "居委会",本是居民选举出来为居民服务的自治组织,可是,有些居委会总是想着从选举他们居民身上捞钱。这就不应该了,不应该还想方设法地"捞钱",这说明,"居委会",要么不是居民选举出来的,要么是选错了。不是选出来的,就是非法的,就是"伪居委会",政府就应该依法取缔他们,居民就不应该承认他们;要是选错了,就重选,如果连选举居委会的权力都没有了,都得不到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还怎么"当家作主",还怎么实现"全过程民主"? 居委会不是行政机关,根本没有收费权。他们只有为居民服务的义务。至于以前被"居委会"以各种借口或者打着各种旗号收取居民的"垃圾处理费",也应该审计一下才好,看看其中是否存在贪污和腐败。
  • 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面启用 索引号 M011/2022-117389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6-15 16:12:18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   关联文件       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面启用,三大要点带你了解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提质增效,近日,桐庐县财政局发布《关于启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通知包含电子缴款书基本内容、使用管理办法等四大要点: 一、启用电子缴款书 电子缴款书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执收单位依法执收政府非税收入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是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财政票据。 电子缴款书由执收单位负责开具,只限于向财政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直接缴纳非税收入时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电子缴款书的具体使用管理 (一)电子缴款书生成。执收单位通过非税系统开具电子缴款书(仅有缴款通知功能),包含单位电子签名。代收机构收妥款项后,财政端追加财政监制电子签名,生成完整的电子缴款书。 (二)电子缴款书冲红。执收单位通过非税系统办理政策性退付或差错性退付时,应积极推行在线电子退付,同时按规定办理电子缴款书冲红业务。 三、会计核算与对账 (一)会计核算。启用电子缴款书后,财政部门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规则和非税收入业务规则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做到“日清月结”。执收单位分别按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缴款,针对不同缴款方式分别作下列会计核算处理。...
  •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推广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推广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2-12-26 16:42   津财综〔2022〕46号   市级各有关主管部门、各执收单位,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综合事务中心,各区财政局,各非税收入代理机构: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根据《财政部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财库〔2021〕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推广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作为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通用凭证,具有缴款凭证和收款收据功能,由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依规开具。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电子缴款书)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执收单位依法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是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包含单位、财政电子签名,与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纸质缴款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和缴款人依规归档保存。 2022年底前,通过天津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以下简称非税系统),实现电子缴款书制样、赋码、生成、传输、查验、核销、入账、报销和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规范电子缴款书管理。 我市严格遵循财政部制定的电子缴款书数据规范、技术标准和版式文件样式,实行统一规范的电子缴款书式样(附件1)和编码规则(附件2),依据现有非税系统实现相关功能,具体由我市各级财政征收部门分级负责管理。为推进电子缴款书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我市不再印制纸质缴款书。 (二)规范电子缴款书开具。 我市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原则上采取直接缴库方式,推进集中汇缴方式加快向直接缴库方式转变。实行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项目,执收单位通过非税系统向缴款人开具电子缴款书,缴款人通过非税收入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将款项上缴财政。对确需实行集中汇缴的,执收单位应向缴款人征收款项并开具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后,依规通过非税系统汇总开具电子缴款书,通过代理机构将款项上缴财政(具体管理流程见附件3)。 (三)加强数字证书管理。 我市电子缴款书复用现有财政电子票据数字签名体系。各级执收单位开具的电子缴款书,其版式文件中的单位印章图片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制作,原则上采用“执收单位全称+电子缴款书专用章”字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已上线其他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单位,可在电子缴款书上暂时沿用现有印章图片,逐步调整规范。 (四)完善查验服务渠道。 对于我市各级执收单位开具的电子缴款书,缴款人和用票单位可在代理机构收款成功后,通过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