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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播是最彻底的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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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庭审视频公开是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最集中最彻底的方式,也是阳光司法的更高形态。”这深刻论述了庭审直播的本质和特征。
2013年12月11日,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开通;2020年12月4日上午9时,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数量累计突破1000万场,这是在司法公开方面创造的中国奇迹,是司法公正与司法人权事业的中国样本。
庭审直播是阳光司法的最高形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庭审视频公开是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最集中最彻底的方式,也是阳光司法的更高形态。”这深刻论述了庭审直播的本质和特征。
庭审直播是旁听场所的无限有序开放。“让庭审在想来多少就来多少的民众面前进行”,这是一句英国谚语,也是先贤们对庭审公开的历史梦想。但在科技不发达的时代,这面临着场地限制与旁听人员数量过大的矛盾、场地的闹市效果与审判的庄严肃穆要求的矛盾。而在今天,网络直播的便捷与低成本,彻底解决了以上两个问题,最大限度实现了庭审旁听权。
庭审直播是庭审档案公开的重要方式。我国推行已久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诉讼档案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是有限的公开。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庭审、质证、证据交换、庭前会议、调查取证、勘验、询问、宣判等诉讼活动的笔录,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查阅庭审录音录像、电子卷宗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或者其他诉讼服务平台提供查阅,并设置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上述规定实现了庭审诉讼笔录、庭审录音录像、电子卷宗向当事人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公开。而庭审直播,则是将庭审录音录像向全社会公开,民众可以随时查阅,长久保存,开创了诉讼档案公开的新境界。
庭审直播是实现诉讼监督的中国模式。2020年8月26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把加快构建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作为主题,与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互呼应,前者表现为对事上监督权力,后者表现为对人上纯洁队伍,体现了新时代加强政法战线建设的两种主要形式。这次会议提出了执法司法五大监督制约机制,要求以党的领导监督为引领、以互相制约监督为主体、以内部制约监督为根本、以社会监督为补充、以智能管理监督为支撑,形成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而在社会监督中,这次会议又将其分为当事人监督、律师监督、社会大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既是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其他改革的前提。
2019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执结案件2900多万件。在诉讼爆炸的今天,海量的案件,需要全社会的力量来监督司法。在司法监督体系中,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庭审视频将审判的全过程生动地展现于大众和媒体面前,为实现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可靠的线索、丰富的材料。
申请庭审直播应当成为公民的司法权利。庭审直播的价值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也为世人所公认。庭审直播的全面推进,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求的重要机制,是人民法院坚定责任意识、鲜明人民立场的重要体现,其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是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庭审直播是司法公开“最集中最彻底的方式”,我们有必要将这一最好的方式利用得更充分、更完善。
(作者系广西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