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甘肃省政府原参事苏孝林(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孝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苏孝林利用担任兰州市歌舞剧团团长、兰州歌舞剧院院长,兰州大剧院院长、艺术总监,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及省政府参事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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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
据公开资料显示,苏孝林是中国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曾任兰州歌舞剧院院长、兰州大剧院院长、甘肃省文联副主席、甘肃省政府参事等职,2021年4月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8月,苏孝林荣获2022年度中国音乐家协会交响乐团联盟“终身成就奖”。他还曾获得“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等。
苏孝林任兰州市歌舞剧团团长、兰州歌舞剧院院长、兰州大剧院院长期间,推出的一系列经典作品。如大型舞蹈诗《西出阳关》、大型舞剧《大梦敦煌》以及《经典·敦煌》、《难忘的记忆》等多部交响音乐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属《大梦敦煌》。
《大梦敦煌》于2000年首演,有“兰州名片”之称,曾获得中国舞蹈荷花奖、国家舞台精品工程大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全部舞台艺术类国家级大奖。
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
追求低级趣味,道德败坏
8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苏孝林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孝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毫无敬畏之心,背弃初心使命,长期破纪违法。违反政治纪律,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转移隐匿非法所得、销毁证据;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装修豪华接待场所,公款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特殊消费,安排亲属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瞒报房产,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选拔和录用中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婚丧事宜敛财,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利;违反工作纪律,懈怠企业改制工作要求,违规出借单位资金;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沉溺赌博,道德败坏,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放纵贪欲,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国家财产,在企业经营和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污染任职单位政治生态,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胆大妄为,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孝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