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黄永远在韩读博期间的室友董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黄永远来自浙江温州农村家庭,读博期间所有费用都是靠奖学金和打工兼职,博士毕业后仅三年就晋升为了副教授,是一名“全能型选手”。董先生说,告别仪式当天,韩国…
再一次,面对舆论的聚光灯,俞敏洪回应所有质疑。 7月26日,在东方甄选控股有限公司(东方甄选,01797.HK)的股东电话会议上,新东方创始人、东方甄选CEO俞敏洪用一个多小时时间,回应了外界关注的几大焦点问题。 此前董宇辉离职一事迅速刷屏全网:7月25日,东方甄选发布公告称,董宇辉已决定不再担任公司雇员及公司一个合并联属实体的高级管理层,该离任乃由于董宇辉的职业抱负、对彼其他事业的投入及个人时间安排,于当天生效。 2024年1月9日,董宇辉新号“与辉同行”准时开播。视觉中国 资料图 至此,成立仅半年的“与辉同行”,连同董宇辉正式告别东方甄选,此时距离去年底的“小作文”事件才过去7个月。 董宇辉究竟为何离职?明星员工是否受到职场不公?俞敏洪和董宇辉是否已有不和?未来东方甄选将何去何从?对于上述问题,俞敏洪一一作出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据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分析,根据俞敏洪在电话会上的表态,此次分手后,董宇辉至少能获得价值3...
  内容提要:审级制度是诉讼的基本制度,是诉讼法的重要内容。我国审级制度与再审制度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再审制度的改革趋势对审级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要求,同时我国长期实行的两审终审制存在着许多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从维系审级制度与再审制度之间的衡平、消除两审终审制的弊端、保障程序公正、增强法院裁判信服度等角度,作者论述了改革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并对如何进行改革提出了相关设想。  关键词:司法改革 审级制度 再审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现行再审制度的缺陷和改革趋势)  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又称审判监督程序,它是指对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提起再行审理的程序以及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些案件进行再行审理的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一家产能很大的企业——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胜”)——外界普遍认为是宗馥莉的实控企业,很可能也与娃哈哈集团没有任何股权关系。但可以确定的是,在法律上,合资公司只获得了商标使用权,而娃哈哈…
澎湃,澎湃新闻,澎湃新闻网,新闻与思想,澎湃是植根于中国上海的时政思想类互联网平台,以最活跃的原创新闻与最冷静的思想分析为两翼,是互联网技术创新与新闻价值传承的结合体,致力于问答式新闻与新闻追踪功能的实践。
  一个网站栏目,可以让网友监督法院和法官的司法行为和工作作风;一个网站栏目,可以纠正错案,甚至可以摘掉违法违纪法官的帽子。这就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全国先河打造的“网评法院”栏目。  一个能纠错案的网站栏目  2008年底,在河南法院网上出现了一个叫“网评法院”的新栏目。栏目声明:欢迎网友对河南省各级法院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也可对司法文书中出现的瑕疵进行评议,指出问题。“需要纠正的,我们会及时通知所在法院;需要追究责任的,我们报河南省高院问责办处理或督促下级法院处理。所在单位处理结果同时报高院问责办和‘网评法院’栏目组。”  洛宁县王东村的王兴州当天就发现了这个栏目。他是河南省高院一场再审官司的胜诉方,但因执行遇阻,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维护,按他的说法,这是“全国罕见的执行怪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把《基层法院公然挑战省高院生效判决的公信力》的帖子发上了网。  工作人员很快发现了这个帖子。很快,洛阳市法院派人来到王兴州家。2009年5月27日,王兴州第二次发帖说,向“网评法院”反映的问题解决了。  “网评法院”负责人陈海发见证了栏目运行至今的变化。2008年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每份上网文书后都开设“我要评论”栏目,方便网友监督。“本来是为配合裁判文书上网开的栏目,现在已成为独立运行的栏目。点击率、发帖率越来越多,解决了七八百起网友反映的司法问题。”  为保证及时回复,河南省三级法院都有专人负责“网评法院”栏目,克仰志就是其中之一。每天,他上网收集网友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网友分门别类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地方。“经我们摘转上报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感觉自己的工作很重要。”  “‘网评法院’不是发布在网上就完了,而是要解决实际问题。”陈海发说,收到网友反映后,内容事实清楚的,即时在网上公布,由相关法院负责回复;反映法官违规违纪的,报院领导批示,由院督察室处理;对案件审理不服的,发给有关法院和部门,指定承办人和当事人交换意见;反映问题不清、对象不明或者谩骂泄愤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和网友沟通。  而网友反映的各种情况每天都会被编入《舆情网评摘报》和《院长特刊·网民声音》中,这些材料要一早送到全体院领导和相关业务庭长案头。  网友“宋红”的投诉被整理成报告《法官辱骂当事人,殴打代理人》上报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立即批示省高院纪检监察负责人赶赴鲁山县法院,经查实:该院一法庭庭长张富兴庭审中情绪失控,质问当事人“要不要脸”,当庭宣布将代理人轰出法庭,致使庭审活动中断。鲁山法院根据调查组建议,对张富兴停职检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网友闫英荣在网上发帖,反映商丘中院和夏邑县法院执行错误。督办文件迅速下发。商丘中院调查发现,案件执行并无问题,但有两名法官吃了当事人的饭。最后,这两名法官退还了双倍的饭费,还在全院大会上作检查并被通报批评。  对“网评法院”反映的问题,河南法院在调查基础上对错案予以纠正,违法违纪的法官也会受到处理。栏目开办以来,根据网友投诉,已先后核查法院工作人员49名,其中,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被调离审判岗位或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人受到其他处理。  一群“爱说话的朋友”  8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与“网评法院”栏目从全国邀请的25名网友见面,倾听网友对河南省高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天,一个名叫“爱说话的朋友们”的QQ群就在网友的提议下面世。顾名思义,就是这个群里的QQ好友首先要爱说话:有意见爱表达,有问题爱反映,有建议爱提出。陈海发和另一名在驻马店市网络办工作的网友共同担任管理员。  “办QQ群的消息一发布,当天我的电脑就爆棚了,全是网友的申请,因为只有200个名额,一会儿就满员了。在单位处理不完,下班回家接着处理。网友热情都很高,我一边听着不停响着的申请声,一边逐个回复着‘群已满’,到半夜12点都没停。那天,我一共接到5000多个申请。第二天一开电脑,又是几千个申请。”  这个群里的QQ好友,有政府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者、新闻媒体记者、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工作人员。  郑州网友李凯评价这个QQ群说:“能够及时与网友沟通,起到了一定的普法作用,为法院工作开辟了新的监督渠道。”  武汉大学教师杨文博也很喜欢这个群。他说:“只要有现实的、确实的问题,只要在高院权限和法律范围内,都会给予答复。”  由于能为网友服务和解难,“爱说话的朋友们”QQ群受到网友的热捧。不少网友更把“网评法院”称为“伟大的网栏”。  据悉,河南省高院还准备从网友中选择法院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  一座阳光下的法院  “网评法院”是河南法院利用网络接受监督、探索阳光司法的一种尝试。河南省高院政治部主任袁永新说,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了审判结果,庭审网络直播公开了审判过程,而“网评法院”等于公开了整个法院工作。  为保证网友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河南省高院规定:对网友的意见,有关单位要在7日内回复。不及时回复的,将通报批评,并列入绩效考核。“这项考核占10分,分量很重。”陈海发说。  据统计,今年头8个月,“网评法院”栏目共收到网友发帖2486条。其中,反映单位和个人违规违纪的423条,反映司法文书质量不高或法理方面问题的214条,对案件审理过程或结果不满的1616条,表达感谢之情的311条。  新机制的推行,点燃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与热情,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倒逼”机制,逐步影响到河南全省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  “我们感到,现在有一双双眼睛时时在盯着我们,大意不得,马虎不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蔡富超说。  现在,“网评法院”栏目和它的附属刊物、QQ群,已经成为河南法院一个更快捷、更现代的接访窗口。条条评论有回复,件件案子有结果,赢得了网友的信任。下一步,有关方面还打算通过“网评法院”进行网上立案的尝试,让法院在网上直接提供服务。
      让每个人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是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那么,何谓有尊严的生活?有尊严的生活与物质财富是什么关系?   有尊严的生活与物质财富的关系   首先,必要的物质财富是有尊严的生活的前提条件。人的尊严首先是指人因生而具有某种高于自然万物的特质,从而成为至高价值与绝对价值,捍卫人的尊严的基本要求就是捍卫人的自由及其合法权利。在人的多项权利中,最为基本的就是人的生存权,捍卫人的生存权要求维持人的生物特征的生存,进而能够保持或体现人的自由度。所以,有尊严的生活首先要求人必须拥有维持生存的基本物质生活条件。就这一点而言,一些生活极其贫困以至于仅能维持最低生存的家庭或个体所过的生活就是没有尊严的生活,要想维持这些人生活的尊严,需要国家和社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而要想使社会绝大多数人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的前提,则必须提高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其次,有尊严的生活与个体物质财富占有量不成正比关系。人的尊严还指某些人因其卓越的道德或智慧取得突出成就,从而引起自我与他人的敬重和赞扬的事实状态或内心体验。在此种意义上,尊严是一种荣誉。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尊严概念这一内涵的使用经常走入误区,不少人仅以财富的占有量作为人的尊严的根据和评判标准,并将有尊严的生活理解为拥有引人羡慕或赞叹的物质财富的生活。但是,财富可以通过很多途径获得,如继承、机遇、甚至欺骗和掠夺等,当财富的获得与个人的德性、智慧或努力相脱离时,它与人的尊严就没有必然的联系;当财富依个人的德性、智慧或努力等内在力量而获得时才是值得尊重的。所以,个人的内在价值并非由财富占有量决定,德性是最为根本的一点。只有依法获得并愿意将财富服务于社会大众的人才配得尊重;一个拥有巨额财富却仅追求自我享受和显摆,甚至恃富而骄、为非作歹的人,即使财富再多都是一个不值得敬重的人。   有尊严的生活的基本要求   有尊严的生活不仅需要一定的物质财富量,还包含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一是有尊严的生活是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生活。人的自由分为外在自由与内在自由,捍卫人的外在自由的基本要求是尊重任何个体的合法权利,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等于践踏他人的尊严。因此,有尊严的生活首先必须是一种人的基本权利得到法律保障的生活。一个人即使拥有再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如果其基本人权得不到法律保障,过着依然是一种没有尊严的生活。对当下一些由于各种原因缺乏保障自己合法权利的条件或能力的人,国家和社会应该提供必要的扶助,以维护他们的尊严。   二是有尊严的生活是人的德性得到充分发挥的生活。人的自由还包括内在自由,捍卫人的内在自由对人自身提出了自尊自重、进行道德完善与提升的义务。个体道德堕落,如为追求纯粹的感官刺激吸毒、酗酒等行为,就是践踏自我本身的尊严。所以,有尊严的生活还是一种有德性的生活,其对人的核心要求就是要抵抗各种诱惑,控制自己的欲望,将自身的特征,如才智、意志品质等尽可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从而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三是有尊严的生活是一种人格价值受到平等尊重的生活。尊严作为人本身的至高价值和绝对价值,还表明任何个体人格价值一律平等,无高低贵贱之分,无论他的财富多少和权力大小,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对待和尊重,绝不能根据人的财富、权势、出身等一切偶然性的条件,对人进行区别对待。这样,有尊严的生活还指任何人其人格都受到平等尊重与保护的生活。   在通常情况下,人们作为奋斗目标的有尊严的生活,往往是梦想拥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并足以引起他人羡慕、赞扬和敬重的生活。这一目标或梦想成为推动无数个体排除困难、发奋图强、追求杰出与卓越的强大动力。但有尊严的生活还包括个体自尊自重和道德完善、国家和社会依法保障个体的合法权利、平等尊重个体人格等基本要求。这些要求对个体、政府与社会都意味着义务与约束。当下要让这些基本精神与要义深入人心,并最终成为一种得到全社会自觉遵守的现实性规范,从而使人人都真正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作者单位: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个体尊严与社会和谐良性互动研究阶段性成果。)媒体报道链接:中国教育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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