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慧芳在郑州市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面对多链条传播影响和多点位暴发冲击,给全市的城市管理和服务带来了巨大冲击,致使我们在工作中也出现了封控管控不精细、转运隔离不及时、…
1月7日,丰台教育发展理事会2024年工作会召开,会上通过的《关于推进丰台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 2024年该区将加强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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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7月22日晚,中国人民大学针对一起教师涉嫌性骚扰女学生的严重事件发布情况通报称,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介入调查。 据中国青年报7月23日报道,举报导师的人大学生通过微博发文: 事情发生之后,学校、学院非常关心我,担心我的安危,担心我受到二次伤害,担心我受到其他影响,为我考虑了很多,真的非常感谢。学校的从严、从速处理,并且今天下午就给出了处理结果,我非常感谢,也为快速处理和决不姑息的态度和效率而自豪。 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感谢素昧平生的援手,祝大家人生顺遂。 接下来我会安心读书,期待回到安宁的世界,再次感谢大家。 值得注意的是,教授王某某被学校开除并解除聘用关系,其后续退休金会受到影响吗? 据大象新闻7月22日报道,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郭新华律师表示,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的规定,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基本退休费会按规定进行下调;对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处刑罚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劳动者在快退休了的时候被判刑,如果符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条件,还有退休金。但是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的时候不能领取退休金,一般要服刑完后才能领取,被判处拘役和缓刑的则在服刑期间还能领取。”郭新华表示,王某某的性骚扰行为不仅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还将很大程度影响到其晚年的经济来源。 撇开对个案的关注,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师德失范现象。这不仅需要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学生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不当行为及时举报,让不良风气无处遁形。 人民网7月22日晚发表评论《坚决清理师德失范的害群之马》称,面对举报,中国人民大学主打一个快,反应迅速、调查迅速、处理迅速。这种处理,不仅给受害者一个交代、给公众一个说法,也彰显了学校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的价值取向。 害群之马不可留,高校清誉不可毁。中国人民大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既是对当事人负责,对家长负责,也是对教师群体和高等教育的集体声誉负责。 “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立德树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师是落实这一根本任务的主体力量。如果教师在师德上出问题,如何葆有师道尊严、传道授业?如果教师无视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如何赢得安身立命、教书育人?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比如,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很显然,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才能赢取尊重。王某某受到严肃处理,成为一个反面典型,从另一个方向凸显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也必将产生长久的警示意义。 “师德者,师之正气也。”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
9月14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爆料称,9月13日凌晨,在辽宁丹东凤城市一艺校的宿舍楼, “有被霸凌者拿刀去霸凌者宿舍,将霸凌者捅死”。此事引发关注。 视频显示,宿舍走廊里,一男子赤裸上身躺在地上,浑身是血。走廊地板上有长条血迹。 9月14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csp)记者联系到凤城市职业教育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他表示,“学校有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但是具体的情况,是不是遭遇霸凌等,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被捅的人是学生,捅人的也是学生。” 潇湘晨报记者向凤城市教育局求证“捅死霸凌者”一事,工作人员表示,不是霸凌,具体情况正在调查,需要等待最后的调查结果。 潇湘晨报记者向凤凰城派出所、凤城市公安局求证未果。凤城市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艺校身亡的学生被送到了该殡仪馆。“现在在火化班。”
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我把答记者问的内容概括了一下,只要有以下的四点:1、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选择性公开),案例库建成后,当然要向包括专家学者、律师、当事人等在内的社会公众开放。 对于案情类似,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相同,参考示范作用相同的案例,入库数量一般不超过2件。 2、针对大家都关心的裁判文书的命运问题,最高法称:但从未“叫停”过文书上网。现在对外公开的裁判文书网会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另一方面,最高法又强调,“公开”与“公布”不能划等号,司法公开并不意味着所有司法信息都要在互联网上发布。按照宪法和法律,庭审依法公开进行,裁判文书经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就是在践行审判依法公开原则。司法公开既包括在线公开,也包括线下公开;既包括向当事人的公开,也包括向社会公众的公开。 3,案例库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二者是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并不是要以库代网、此开彼关。 4、同时,最高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之外又建立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内部公开),裁判文书库主要并不是为了给法官办案提供类案查询,而是着眼于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司法大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制定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提出司法建议等提供依据和参考。 最高法的这个答记者问看得让人云里雾里,针对答记者问,我有几个疑问想请最高法释疑一下。 第一问: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只对内开放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第二问:案例库是经过层层审核与筛选,有选择性的向社会公布少量的裁判文书,根本满足不了专家学者与法律工作者对大量案件进行数据分析与学习的需要,也起不到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它的价值在哪里? 第三问:选择性公开的案例库,选择的标准是什么?大家现在担心的是你们会不会把那些往死里判的案例给选上来了。 第四问:既然从未“叫停”过文书上网,那为啥各地法院已经用实际行动废除了,而且今年8月开始各地的法院已经开始要求判决文书原则上不公开不上网,之前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等也大量下架,从此以后生效判决就不公开于大众了? 这个是否可以理解为虽然不会关停裁判文书网,但基本也不会上传新的文书了,就让它象一座丰碑似的屹立在那里,同时无声地诉说着昔日的辉煌? 第五问:建设只对内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如果说它的作用是为制定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提出司法建议等提供依据和参考的话,那案例库与裁判文书网不能提供参考么? 第六问:现在新的文书几乎不在裁判文书网上传了,选择性公开的案例库只公布少量的文书,社会公众以后怎么对司法进行监督? 第七问:公开不等于公布,司法公开并不意味着所有司法信息都要在互联网上发布,裁判文书给当事人送达就是公开了,是否可以理解这是为裁文书不再上网找台阶下? 第八问:司法公开包括在线公开与线下公开,这什么意思?看得我一脸懵逼,线上指的是哪线上?线下又指的是哪线下?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全国人民一起围观裁判文书,对其进行评论,让法官在裁判时更加审慎,减少司法腐败现象,让法院的判决在阳光下接受监督,以最大限度地让执法司法公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在十年的光阴里,裁判文书网对促进司法公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可是现在建设的案例库、文书库与裁判文书网相比,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最后,无语凝噎问一下:大家尽情围观与查询裁判文书的时代,真的一去不复返了么?  
顶端新闻记者 赵克近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高级实验中学的一张录取报到通知书在网络上流传,通知规定学生需缴纳校服费790元,对此有网友质疑校服收费太贵。针对此事,梁山县高级实验中学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校服费用包括四套衣服,还有一件冲锋衣,学校校服招标完全符合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另外,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于校服问题,已有多地教育部门发文明确规定,学生购买校服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买强卖。 引发争议的790元校服费根据网上流传的录取报到通知书显示,学生前往梁山县高级实验中学报到时,每生需缴纳高一第一学期学费500元,代收费1900元,走读生需缴费2400元,住宿生需缴费2600元。另外,报到时需要用微信缴790元的校服费,住宿生生活用品费283元。对此,有网友质疑校服堪称“天价”,疑惑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针对此事,梁山县高级实验中学一位工作人员对顶端新闻记者表示,这790元的校服费包括两套夏装以及两套春秋装,另外还有一件冲锋衣,春秋装是一件外套还有厚裤子。这位工作人员说,校服质量都是经过有关部门质量检测过的,而且整个招标规定符合教体局的有关要求。多地教育部门下文表示校服遵循“自愿原则”一位家长对顶端新闻记者表示,在学校穿校服这是学校规定,作为学生肯定要遵守制度,只是一买就好几套,感觉确实有些浪费。但学校要求,如果自家孩子不买,又感觉格格不入,会不会让孩子觉得有给学校添麻烦。济宁市教育体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顶端新闻记者,教育局并没有强制学生定制校服的要求,但因为学校为了统一管理,还是需要学生要穿校服,但买多了确实也没必要。顶端新闻记者梳理得知,北京、广东、云南等多地多部门针对校服的问题发文,强调“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购买,遵循自愿购买原则”。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意见》提出,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工作。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全过程监督。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2024年6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意见强调要坚持“两个自愿”原则,还指出,校服选用模式包括家长购买模式、市场购买模式、财政支付模式三种,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种。其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通过政府财政采购的方式,为学生免费配发校服,同时保留供家长自行购买的方式和渠道。2023年11月3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学校选用和更换校服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学生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允许学生自愿购买学校选定的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农村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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