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发生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未来的房价大概率会回到均衡房价。什么是均衡房价呢?要明白这个问题,我们就要明白房屋的两重属性,以及房屋定价的一般模型。
一、作为住宅的房屋价格
中国地产资本,是在计划经济蜕变到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中国房地产市场经历过这样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城市居民绝大部分人“居者有其屋”。这个阶段有一个重要的特定,购房者仅仅是出于居住的需求买房,而不是将其作为投资的载体(出租获益或增值获益)。
当全社会都有住房,房屋仅仅是满足人们居住需求而没有人能通过出租获益时(因此也没有人能够通过增值获益),房价主要由建筑房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此种情况下,房屋价值和一般商品的价值是一样的,即由(V+C+M)三个部分构成。此时房屋售价主要由房屋价值构成,包含如下部分:(1)建筑材料的价值,即转入房屋的其他商品价值,对应商品价值中的C。(2)人员工资,即新创造价值中补偿劳动力再生产的部分,对应商品价值中的V。(3)利润和税金,即新创造价值中的剩余部分,对应商品价值中的M。
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房价稳定而低廉。稳定到房屋没有什么价格波动,因此根本不能充当投机的载体;低廉到房价仅仅由修建房屋的社会必要劳动劳动构成。这个时候,没有高房价和投机,没有中介和二房东,现今一切丑陋的东西在那个年代都还难以见到端倪。但这个阶段毕竟是历史的余声,是上个时代的挽歌,不管它多么美好,它都注定要在资本的喧嚣中落下帷幕。
二、作为虚拟资本的房屋价格
(一)一种简单的房屋定价模型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造成一大批没有住房的无产者,这就为出租市场留下空间。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有成熟的房屋租赁市场,大批劳动者租房居住。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供需关系,形成了出租房屋的定价体系。这种情况下,房屋就有了另一种属性,成为虚拟资本的一种载体。
马克思曾经论述过股票的内在价格,指出其内在价格等于每股收益除以银行利率。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房价模型与之类似,典型的租金贴现定价模型就是房租除以利率(参见《利率、租金与房价合理程度的测定》,张金清, 亓玉洁),即将房屋作为一种资产(即虚拟资本)而不是一种普通的商品来看待的。排除涨价预期和风险因素,房屋的价格由无风险利率和房租决定。
怎么理解呢?我们来举一个例子。
假定市面上所有出租房面积和规格相同,所处地段无明显差异,出租价格都是5万/年;再假定市面上无风险利率是2.5%,那么此时的房价是多少呢?此时每套房的房价是200万,也就是5万/2.5%。其逻辑在于,我花200万买房获得的租金收入,应该和花200万买无风险债权(如大额存单或者国债)每年获得的利息收入一样。这里就涉及了三方主体,租房者与房屋所有者之间的供需决定房租,再结合无风险利率共同决定房价。
此等市场上,也许大部分购房者是用于自己居住而不是出租,但只要有了一个成熟的租房市场,在不考虑涨价预期和风险因素的情况下,房屋价格大体就由房租和无风险利率决定,而不再是由建筑房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二)附加预期的房屋定价模型
在快速城镇化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大量人口涌入城市,房价会出现明显的波动,此时房屋的价格将不再受限于房租和无风险利率决定的值。那房价由什么决定呢?我们看一个简单的房价定价模型。
(1)假设房屋所有人的预期收益率为E。这个值的意义在于,我预期通过购房每年获取的资金增值率,比如我花了100万购房,预期收益率为5%,表明我希望100万的资金每年增值5%。(2)这个预期收益E反映了某种客观存在的市场情况。比如,当城镇化快速推进,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的时候,预期收益E就可能上涨。(3)假设我年初购入房屋,购房时市价记为“期初房价”,到年末房价发生变化,变化后房价记为“期末房价”。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