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周立平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收录于话题#法学238#核心期刊236#原创首发368#上海法学研究162
周立平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干部。
内容摘要
我国现行两审终审制存在着终审法院级别过低,难以保证司法的统一;两审终审制度使上诉审的纠错功能明显降低等缺陷。2007年、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两次修改使申请再审成功率却持续高企,对整个司法体制的信誉和权威构成巨大挑战。随着交通不便有所改善、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情况变化,三审终审制有其现实可行性。通过拓宽上诉渠道,提高再审门槛,让当事人通过上诉而非再审、上访表达其意见;允许三审“有错必纠”,既审事实,又审法律,以提高终审判决的权威性;对于公告送达且缺席审理的案件,宜采用强制上诉制度;加大虚假诉讼的刑事、民事制裁力度,减少因虚假诉讼引起的再审案件;充分落实民事诉讼法关于一审终审的规定,完善三审终审制的构建。
关键词: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