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不吃窝边草"也许真的是一种自然现象。效法天地是一种好的习惯。但在现实中,这句话,往往却是用来骗人骗己的,“窝边有草何必满山跑”才是现实。所以,男女关系,亲属关系等等本应美好的关系去变成了比较危险的关系。

面对现实,再灌输"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些所谓的知识,就是愚民了。

这些关系都变得危险了,唯物辩证法的价值就显现出来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重要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容,但,现实要求人们掌握这种不容易。

看了《陈中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的女辅警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司法腐败程度之严重可见一斑。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经开始很长时间了,相当多的司法人员还敢这样做,可见这些人根本就不把中央的这个重大部署当会儿。

司法制度必须进行革命性变革。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一个法官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先不说普遍存在的司法腐败,就是法官都是廉洁奉公的,他们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所以,为了保证司法公平公正,引入诸如回避、公开审判和人民陪审这样的制度。现实却是,这些明文规定基本的制度根本没有得到好好实施,成了骗人的摆设。

这次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起码应该实现落实基本司法制度这个“最低目标”,然后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的基础上,让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陪审员,让当事人在审判中发挥更大的、应有的司法监督作用。不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把人民陪审员搞成了摆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本得不到保证,是普遍存在的。只要有这些依然存在,实现司法公正是不可能的。这些存在已经普遍到了“久闻不知其臭”的地步。把一个个案件拿出来,让人民群众评判,恐怕很难找到程序完全合法的审判。

不难发现,每个案件审判,只要广大人民群众一介入,就会距离公平更近。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让人民群众主宰每个案件的审判呢?在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人民群众有序、有力地参与司法审判是完全可以迅速实现的。以人民为中心,把法官等司法人员摆放到应有的位置,是司法改革的核心。法官等司法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公仆。把这个关系搞颠倒了,问题就出来了。苛政猛于虎 。新时代的司法改革,就是要理顺这个主人和公仆的关系,就是要把现实中被颠倒的关系给颠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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